郑州市中原区妇幼保健所

婚前卫生咨询

时间:2018-09-19 出处: 浏览量:

婚前卫生咨询

婚检医师应针对医学检查结果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提供信息,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适宜的决定。医师在提出“不宜结婚”、“不宜生育”和“暂缓结婚”等医学意见时,应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耐心、细致地讲明科学道理,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予重点解释,并由受检双方在体检表上签署知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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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妇幼保健所成立于1956年,“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受区政府委托承担辖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助产医疗机构、90余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健康教育、达标验收等职能,负责全区约40万名妇女及儿童的健康保健服务。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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